一、mpa研究生须严格执行课程出勤制度,因故不能来上课,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由班主任在上课前告知任课老师。每门课缺课(包含请假)累计不能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次数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超过者本门课程须重修重考。如研究生有找人代替上课或找人代替考试或考查行为的,一经发现,则取消该生所修相应课程的考核资格或考核成绩,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计入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
二、mpa教育中心安排专人对每门课进行常规考勤。鼓励任课老师每次课亲自考勤(1次以半天计)或视情况抽查考勤,以确保考勤真实性。
三、mpa研究生上课时间不得玩游戏、不得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不得随意接打电话、不得随意进出教室。一旦出现前述情况,视同旷课。mpa研究生在任课老师上课期间进教室,须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教室。如需临时短暂离开教室,同样须向任课老师报告和经任课老师批准。
四、mpa研究生须准时进入教室上课,如迟到须向任课老师说明原因。mpa研究生不得随意早退,擅自早退视同旷课。如确因不可抗力原因需提前离开,须向任课老师报告,经任课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五、mpa课程任课老师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课表安排的日程授课。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调课,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应由老师本人在系统中填写“研究生任课老师临时调课申请”,经学院审批后交研究生院审批,未经批准不能擅自调课。
六、mpa所有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程原则上采用考试方式,其他课程可采用考查方式,具体由任课老师根据教学实际和课程类型而定。考试可采用开卷或闭卷的形式,考查可采取撰写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课程结束演讲等方式。各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应在教学大纲中明确,并由任课老师在课程开始时通知学生。
七、mpa课程成绩采取百分制,由平时分和期末分两部分按照百分比组成,应综合考虑出勤率、平时作业的完成质量、课堂讨论、期末成绩等因素。其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学位外语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基础英语免修免考者以90分录入成绩;培养方案中课程外的必修环节可不采用百分制,记“通过”或“不通过”,“通过”者为合格,“不通过”者为不合格。
八、任课老师须在本学期结束前,将课程成绩录入系统,并将纸质成绩表和试卷等送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留存。
九、推进对任课老师的教学测评工作,测评结果由mpa中心反馈给任课老师本人。
十、本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十一、本管理规定由mp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