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本科强化班培养和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时间: 2015-01-20  作者: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浏览次数: 655

            苏州大学本科强化班培养和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苏大教〔201020

       为更好的贯彻实施因材施教,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厚基础、强实践、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在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中组建强化班进行强化培养。为加强和规范强化班培养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班级组建

       按类别分别设文科强化班和理科强化班,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共同制定强化班招生计划,参加自主选拔录取的学生按专业类别自愿选择进入强化班学习,一旦确认后,文、理科不可调整。

二、培养模式

1.强化班学生第一、二学年只按文、理分类,不分专业,待二年级后按学校的相关规定选择专业并进入相应的学院(部)学习,专业确认在第四学期完成。

2.强化班前两年执行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在整体上进行优化,文科班重点强化英语、计算机以及文科学科群相关基础知识,理科班重点强化英语、计算机、数学以及自然科学相关基础知识。

3.学生在专业分流前除需完成前两年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还必须修读拟分流至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专业与课程对照表入学后公布),必修课程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在第四学期最终确认分流专业(见附件1:《文、理科强化班分流专业目录》);鼓励学生同时选读多个专业必修课程,若考核通过,其余课程学分可充抵全校性任意选修课程学分。

4.学生毕业要求的总学分按所属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执行,前两年所学课程学分计入总学分,从第三学年起进入相关专业学习,修读专业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并达到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其它要求。

5.强化班实行全学程学分制管理并实行导师制,根据学生人数,每班配备导师若干人,给予学生关于选课、选专业、学习内容及方法等方面的指导。

三、管理规定

1.学生单独组班,文科强化班挂靠法学院、理科强化班挂靠数学科学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由所挂靠学院负责。

2.第三学年分流后,原行政班建制保留,学生的教学管理由专业所在学院(部)具体负责。

3.学校成立强化班教学指导小组,负责培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学生专业分流的指导等工作。

4.学生的学位授予、学籍管理等规定均按照学校的学位授予、学籍管理等相关条例执行。

四、优惠政策

1.强化班培养方案中前两年的课程单独授课,学校将组织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教学工作,提供较好的教学条件。

2.学生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参照国家基地班政策执行),但需符合苏州大学免试推荐相关条件。

3.学生奖学金参照国家基地班的评奖办法执行。

4.学生在借阅图书资料方面享受研究生待遇。

5.学生优先参加各类培训和竞赛等。

五、经费管理

1.学校对强化班按学生人数下拨专项补助经费,2500//年,前两年经费由所挂靠学院统一管理,后两年经费由学生分流后的学院(部)统一管理。

2.经费使用原则:强化班学生补助经费实行单独立账,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转做它用。

3.经费使用范围:该经费主要用于学生的教学科研活动。主要范围为:图书资料购置、打印、复印费,教研会议会务差旅费,学生参加各类研究项目费用,社会调查经费,实验材料费等与学生培养相关的费用。

六、退出机制

1.学生在强化班学习两年期间若课程成绩不合格无法继续强化班的学习,或所修读的拟选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成绩不合格,则退出强化班学习,学生按学校规定的专业分流至普通班级学习(见附件2:《文、理科强化班提前分流专业目录》)。

2.学生分流至相关专业后原不合格课程必须在专业通识教育平台中选择相应课程学习,同时须完成专业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其它要求。

3.无法正常完成强化班学习的学生不再享受强化班学生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七、其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