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自考助学学生
自律委员会章程(试行)
总 则
一、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自律委员会),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开展学生自律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自律委员会以“服务同学、文明生活、实践成才”为宗旨,以建设良好的院风和良好的学风为己任,倡导全体同学“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提高学生素质和修养。强化大学生的自律意识,维护校园秩序,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帮助青年学生树立自尊、自爱、自立、自信、自强的大学生形象。
三、自律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以“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为总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工作原则,力求把自律委员会建设成一个学习型的、深受学生尊重的、真正的学生自律组织。
四、自律委员会在学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学院领导做好广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工作。
成员及组织机构
一、自律委员会委员必须是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政治思想表现良好、学习优良、工作能力强,有很强的责任心、正义感,热心自律委员会工作,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加入自律委员会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班级推荐,并由自律委员会考核录用为委员。
四、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有自动退会的自由。
五、学生自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部长及委员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下设秘书部、督导部、生活部、宣传部、外联部。
六、自律委员会各机构的产生办法:主席、副主席由自律委员会委员公开竞聘,经主管领导考核批准产生;各部部长由主席提名或班主任推荐,经主管领导审核产生。
七、主席
保证自律委员会能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管理条例的实施;了解各部、各委员的工作状况以及同学们对自律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对各部部长人选提出任免意见,并对各部门及各部委员加强监督管理。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自律委员会的工作。
八、秘书部
负责做好自律委员会各种会议记录,妥善管理自律委员会各类文件并加以整理存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传发各种通知和信函;负责记录自律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安排办公室值班和内务整理工作,督促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干部考核工作。
九、督导部
负责本院学生的日常督导工作,维护学校关于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负责违规违纪行为的检查和督导;负责督查学生的学习状况,创建优良学风;监督会内制度的执行和进行成员纪律的考核,对本会成员进行培训,对本会负责。
十、生活部
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解决学生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监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反映学生公寓中存在的问题,为学生提供服务和帮助;并对公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纪律、安全、卫生等检查,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等。
十一、宣传部
负责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日常行为规范的宣传工作,负责自律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导;做好自律委员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十二、外联部
负责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外事活动,加强与学校、学院各层次学生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对外交流,寻求社会赞助,为自律委员会的各项活动筹措经费。
职 责
一、自律委员会成员执行任务时,遵循有理、有据、有节、礼貌、团结、平等的工作原则。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勤奋学习、努力培养自身综合素质,成为新世纪的优秀人才。
三、充分发挥自律委员会的检查和监督职能。弘扬正气、表彰先进、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配合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树立自律意识,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自律活动,努力为广大师生服务。
五、接受同学的合理建议,争取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
六、加强自律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与兄弟院校的相关组织友好往来,交流经验。
七、通过宣传、调查、咨询等形式向全校学生宣传法律、道德、文明礼仪常识、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大学生守则、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八、向广大在校学生宣传大学生基本行为规范,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九、深入到同学中,发挥出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十、开展各种有益的具有自律委员会特色的自律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奖 励
对于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会员,实行“推荐”和“自我推荐”两种方式,自律委员会讨论,提出意见,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