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自考学生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
班主任承担着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组织发展等重要任务,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基本素质以及教育和管理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使我院自考助学班班主任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帮助和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特制定本条例。
一、班主任任职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愿意承担并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3、了解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管理水平。
4、工作积极,作风正派,密切联系学生。
二、班主任工作职责
1、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品德修养,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2、了解学校、学院关于学生工作的政策、规章制度,并准确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3、抓好班集体建设,做好班干部的配备选拔工作,营造优良的学风、班风和考风。
4、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教育活动,经常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收集和反映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到学院领导。
5、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等方面的教育与指导。
6、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时间和开展班级文体活动,教育学生遵守文明公约,鼓励并指导学生积极参加勤工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
7、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若学生发生突发事件、违纪违法受处分及学习明显退步等情况,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家长的配合,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8、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良师益友。除经常与学生谈心外,还必须了解掌握学生的课堂纪律、自习、考勤等有关方面的情况。对学生的思想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坚决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
9、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工作,切实做好每位自考生每学年的鉴定及学生党团组织的发展工作。
10、保持与学院领导及教务老师的密切联系,共同做好学院的自考学生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