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境)专项交流奖学金实施细则(2020年12月修订)
时间: 2020-12-24  作者:   浏览次数: 847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出国(境)专项交流奖学金实施细则

202012月修订)

      为加快推进“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建设,鼓励学院更多的优秀学生出国(境)交流,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现根据《苏州大学本科生出国(境)交流经费资助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苏大教〔201729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并修订了《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境)专项交流奖学金实施细则》。

一、奖学金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境)专项交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三个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
      二、奖学金来源
      1. 学院设立的专项基金

三、奖学金资助对象
      1. 评定周期内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出国(境)交流项目、应邀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在籍全日制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
      2. 评定周期内自行联系赴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境)外正规大学、教育科研机构学习交流,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苏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

四、奖学金类型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境)专项交流奖学金共设特等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及优秀奖学金三类,具体等级及对应金额如下表:

奖学金类型

奖学金等级

资助金额(万元/·)

特等奖学金

不分等级

10

专项奖学金

一等

5

二等

3

三等

1

优秀奖学金

一等

0.5

二等

0.4

三等

0.3

五、奖学金申请条件
  申请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境)专项交流奖学金的学生,必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4.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达到留学高校学习设定要求;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不同类型的奖学金申请者还须满足以下不同条件:

类型

等级

资助金额(万元/·)

交流

时长

平均学分绩点或

班级排名

备  注

特等奖学金

不分

等级

10

一学年

3.8

10%

 ①学生须参加世界顶级大学交流项目,高校需在《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或《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排位前50名,以最新发布的排名为准;

记录等级的课程达c级及以上,其中a级不少于20%

专项

奖学金

一等

5

一学年

3.8

10%

仅限赴欧美地区的交流项目

二等

3

一学期

3.6

30%

三等

1

一学期

3.3

50%

 ①不限交流项目所在地区;

美国阿肯色大学3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流管理)属于中美双学位项目,仅可参评此项。

优秀

奖学金

一等

0.5

40

3.3

50%

参与学院组织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交流项目可参评此项。

二等

0.4

15-40

参与学院组织的新加坡国立大学交流项目可参评此项。

三等

0.3

15


注:平均学分绩点为进校后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以最新打印的成绩单为准。


      六、奖学金评审及发放

      1.评审时间:每年的秋季学期启动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境)专项交流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2.评选对象:评奖周期内(即自评奖时间之前一年中)参加过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并已结束回校的全日制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本科生;全日制物流管理与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毕业班学生在评定期间仍在境外学习交流的,经院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境)专项交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也可参评;

3. 奖学金评审程序:
  (
1)学院学生办公室初审:

提交《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境)专项交流奖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单原件(需为评定通知发布后最新打印的版本)、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出国(境)交流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成绩单等,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上报评审委员会。学生排名不需要学生自行查询,由教务办公室统一出具,一并提交评审委员会;
  (
2)评审委员会审核及评定: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照评审标准综合评定学生所获奖学金的类型及等级;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公示初评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院审批: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上报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学院办公室安排奖学金发放;
      4.奖学金发放: 

  学院对获评奖学金且公示无异议的同学一次性发放全部奖学金。

七、其他事项
      1.学生出国(境)期间的学籍管理由教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享受两次学院提供的出国(境)交流奖学金,同一类型(不分等级)奖学金只能享受一次;

3.学生若同一学年参加了多个出国(境)交流项目,就高参评;

4.在评审通知发布时,学籍在我院的转专业学生有资格参评;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八、附则

      1.学院根据奖学金专项基金确定评奖名额;

2.本细则于202012月完成修订;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境)专项交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