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2.按照学校有关通知要求,学院向教务处及时上报当年可接受转专业的专业名单、各专业转入的人数和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方式(学校教务处已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2021级“专业特长生”认定标准,按照“苏州大学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2023年)”(《关于开展苏州大学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附件2)执行。
3.根据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和有关通知精神,5月3日-5月4日学院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资格,将符合转出申请条件的学生的有关材料及时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4.本院各专业转入的人数和条件按学校相关规定和申请转入专业的考核要求执行。
5.学院按学校相关规定,公布允许转入专业的可转入计划人数。其中,转入人数的计算标准为本年级本专业人数10%以内(包含10%,不够整数的,四舍五入;ppe行政班不接收转入)允许转出人数不设比例。
6.申请转入我院所有允许转入专业的学生,通过材料审核环节后,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考核时间将于5月9日下午15:00前在“转专业申请系统”发布。
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主要侧重于考察学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具体参见转专业工作方案。5月17日前,学院转专业工作组按照总分(满分100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允许转入学生名单并及时报送至教务处。
7.对转专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在转专业工作期间,联系学院教务办老师(电话:0512-65880153;email:luronghui@suda.edu.cn),对学院回复或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申诉(电子邮箱:xlhu@suda.edu.cn。)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凯发国际app的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8.本细则由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其余相关事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5月2日